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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2:37 更新 0 条评论
独立监督机构的一份报告发现,新南威尔士州一名高级警官因对一名在拘留期间自残的土著男子置之不理而被判犯有严重不当行为,其决定受到“无意识的种族主义”驱使。
执法行为委员会 (LECC) 表示,一名被称为 CAE 的原住民男子在被拘留于原住民聚居区较多的地区警察局期间头部受伤,促使开展重大事件调查。
事发时,有四名警官在岗,其中包括负责 CAE 的警官,他已经在该镇工作了四年。
报告中将该警官称为 EAC1,称其为“最资深的值班警官”,拥有 16 年警队工作经验,其中 10 年担任高级警员。
CAE 是当地人,也是一位父亲,他之前曾因“刑事指控”与警方打过交道。
警官们还了解到他严重的精神健康问题,以及他自残和“自杀念头”的历史。
事发当晚,LECC 通过警方文件、闭路电视录像和两次私人检查,在三个小时内查明,CAE 在晚上 11 点 30 分左右用头撞到了金属长凳、门和墙壁。
在车站的其他地方也能听到,EAC1“几乎没有尝试阻止它”。
报告指出:“其他警官认为需要救护车,并向EAC1警官提出了这个问题。但他没有请求救护车。”
凌晨1点,CAE的太阳穴上出现了一个明显的肿块。然而,EAC1警官决定仍然需要用一辆带笼子的车,将CAE送往一个半小时车程外的市警察局。
LECC 表示,不叫救护车的决定是由于 EAC1 对当地土著社区行为的看法。
报告详细说明:“EAC1 警官决定不叫救护车,是因为他认为 CAE 是在‘自残’,想被送往医院,而不是被关进监狱。”
“ EAC1 警官认为,区域城镇社区的原住民经常试图以这种方式操纵系统。”
LECC 专员阿尼娜·约翰逊在一份声明中表示,EAC1 的观点和行动不符合警方“在原住民战略方向中设定的标准,警方在该方向致力于打击种族主义、歧视和偏见”。
当晚执勤的四名警官中,有三人提供了证词。EAC1 承认,CAE 在晚上 11:30 撞到头时,需要叫救护车。
报告指出:“EAC1警官在提供证据时表示悔意,并表示通过反思自己的行为学到了很多东西。”
报告还补充说,该警官“承认 CAE 并没有像拘留管理记录 (CMR) 中记载的那样‘轻轻地’撞他的头”。
“EAC1 警官承认,当他在拍摄拘留照片时看到 CAE 的头部受伤时,他应该叫一辆救护车。
“EAC1 警官承认他从晚上 11 点 30 分开始就被要求叫救护车,并且在凌晨 1 点 30 分拍摄拘留照片时看到了 CAE 的身体状况。”
在其报告中,州警察监督机构仅提出了一项正式建议,即建议将违反《警察法》第 201 条的诉讼期限延长至 12 个月——该条规定,警察忽视或拒绝服从任何合法命令或执行任何合法职责均属违法行为。
目前,诉讼开始的时限为六个月内
该委员会还鼓励新南威尔士州警方“继续探索提供面对面文化意识和心理健康体验培训的选择”。
ABC 已向新南威尔士州警察局和警察部长 Yasmin Catley 寻求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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